外牆拉皮更新

●服務項目表

1.資料調閱及法規分析階段
(1) 申請使用執照圖說及相關建築圖說
(2) 外牆設計法規可行性分析。
(3) 政府補助申請相關法規及可行性分析。
(4) 變更使用執照法規分析。
(5) 基地現勘與調查及環境分析,均採用一手資料。
2.立面初步規畫設計階段(兩個方案)
(1) 參與管委會會議討論設計方向及設計重點(每次會議需於3天前提出)
(2) 各向立面圖圖說規畫設計(四向立面)。
(3) 更新面積計算、法規檢討。
(4) 3D量體模擬示意圖(一個方案一張)。
(5) 入口設計3D模擬圖(一個方案一張)。
(6) 梯廳設計3D模擬圖(一個方案一張)。
(7) 景觀設計3D模擬圖(一個方案一張)。
(8) 燈光設計3D模擬圖(一個方案一張)。
(9) 施工規劃及施工初步時程之擬訂。
3.細部設計階段
(1) 外牆細部3D模擬圖,含配置圖(全區)一張、現況模擬配置圖一張、四向立面圖每一向一張、雨遮或陽台細部設計一張、基座造型一張、屋頂造型一張、其他特別造型細部設計各一張。
(2) 變更使用執照送審圖說一式(地籍套繪圖、位置圖、配置圖、面積計算表、各層平面圖、各向立面圖、剖面圖)。
(3) 整建維護補助申請。
(4) 擬定整建維護事業計畫書
(5) 舉辦自辦公聽會
(6) 整建維護事業計畫書送件
(7) 事業計畫書審查、補正
(8) 辦理公聽、公展
(9) 事業計畫書提審議會並核定
(10) 申請撥款
(11) 政府往來書信文件及溝通協調。
(12) 工程預算書(含預算總表、預算詳細表、工程數量計算)一式。
(13) 工程設計圖(工程施工平面圖、工程施工立面圖、工程施工大樣詳圖、其他工程上所需之圖面)一式。
(14) 施工規範及補充說明一式。
(15) 供日後百吉大樓工程招標作業使用的相關招標文件
(16) 監造、施工及品管流程建議。
(17) 住戶大會簡報說明設計方案
(18) 依建管法令規定,須由建築師設計簽證並取得變更設計執照、變更設計建築許可之工程設計圖說資料送審(申請書表、使照存根、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臺北市都市計畫說明書、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建築師簽證項目表)。
4.協辦招標及決標階段:
(1) 各項招標作業,包括參與標前會議、設計、施工說明會。
(2) 招標文件之釋疑、變更或補充。
(3) 投標廠商及其分包廠商資格之審查及諮詢。
(4) 開標、審標及提供決標建議。
(5) 契約之簽訂。
(6) 招標、審標或決標爭議之處理。
(7) 招標發包方式之建議。
(8) 招標文件編製。
5.監造作業階段(俟工程決標後,並與廠商簽訂契約後始得進行):
(1) 負責工地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交通維持、環境衛生維護及剩餘土石方處理等作業之查核與督導。
(2) 辦理本工程之變更設計並代向主管機關請領變更執照及協助保固期間之一切修繕權責諮商事宜。
(3) 負責解決本工程之糾紛及疑難問題並簽證本工程有關事項及會驗。
(4) 負責本工程之監造事宜並提送監造計劃,監督承攬乙方依工程契約切實執行完竣。
(5) 負責鑑定本工程材料品質、並負鑑定(或簽證)不實、承攬乙方之偷工減料或施工品質欠佳之相關法令上之一切責任。
(6) 負責監督施工廠商及其他設備廠商依設計詳圖施工且在施工期間應派技術人員每日常駐工地監造,維護工程品質及控管進度與工地安全。
A、負責工程各階段隱蔽部分查驗拍照存查等監造作業。
B、拍照記錄每一階段施工前、中、後照片及階段查驗。
(7) 施工廠商之施工日誌、施工計畫、品質計畫、預定進度、施工圖、器材樣品、趕工計畫、工期展延與其他送審案件之審查及管制,並填報監造日誌。
(8) 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製造商資格之審查。
(9) 施工廠商放樣、施工基準測量及各項測量之校驗。
(10) 督導及查核施工廠商材料送審資料、材料試驗報告等品質管理工作。負責鑑定本工程材料品質、鑑定(或簽證)不實、承攬廠商之偷工減料或施工品質欠佳之相關法令上之一切責任。
(11) 履約進度及履約估驗計價之查核。
(12) 有關履約界面之協調及整合。負責解決本工程之糾紛及疑難問題並簽證本工程有關事項及會驗。
(13) 機電設備測試及試運轉之監督。
(14) 應負責將本工程建築物結構設計、水電及空調設備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合格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外,並應由上開技師負技師法及相關法令之責任,本公司亦應負連帶責任並支付相關費用。
(15) 除申請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所需圖說外,本公司應無償供應大樓管委會藍晒圖精裝本三份藍晒圖散裝五份(並檢附AUTO CAD電子檔光碟乙份)。
(16) 審查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契約所載其他結算資料。工程全部完工經正式驗收完成,編製結算書並提供所有工程之竣工圖冊及電子檔(如CAD檔)各一份。
(17) 驗收之協辦。
(18) 協辦履約爭議之處理。
(19) 應隨時配合大樓為辦理本工程進行時所需之必要協助,並提供服務至本工程全部驗收合格期滿為止。
6.統包責任施工階段
(1) 依據建築師監造計畫、製作施工規範、施工程序、施工期限,如期高品質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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